易云生(学号20170541013)同学:
现将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关于给予员工易云生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内师院发[2023]189号)送达你。如你对此决定有异议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申诉处理办法(修订)》(内师院发〔2017〕91号)第九条的决定,可以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,向公司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联系电话:0832-2342986
附件: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关于给予员工易云生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内师院发[2023]189号)


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务处
2023年11月15日